□ 刘德力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建立重大议题联动协商工作机制,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激发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潜能和效能的有益探索和重要尝试。
一、充分认识联动协商工作机制在深化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联动协商工作机制,是各级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议题共同组织的协商议政活动,具有内容涉及面广、联系实际紧密、便于各级政协委员参与等特点,已成为深化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升政协协商成效的重要举措。
一是体现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性质定位的时代需要。联动协商工作机制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联合调研、民主监督等活动,将政治协商、民主协商、专业协商、面向基层协商等特点和优势,贯穿政协履行职能之中,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和职能定位,从实践中进一步回答了新时代人民政协“是什么”的问题。
二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优势的现实需要。联动协商工作机制的建立,通过有效整合各级政协履职资源和力量,能够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协同优势和智力优势,让协商更好体现出政协特色和专业特点,特别是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上,进一步丰富了人民政协“干什么”的内涵。
三是助推解决专门协商机构存在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还存在协商工作推进不平衡、专业性不够强、成果转化不够到位、机制规范不够健全等问题,特别是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都影响着政协协商的实际效果。联动协商通过整合优势、实例引导,不仅有利于助推解决协商实践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而且有利于深化对协商履职在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中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三个重要”作用发挥,进一步诠释了人民政协“怎么干”的问题。
二、正确把握开展联动协商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根本政治保证。政协党组要在工作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联动协商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及时跟进协调,推动联动协商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重点问题导向。要将党政部门“点题”与向政协委员“征题”、政协广泛听取意见“选题”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联动协商。去年全国政协与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地政协,聚焦“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国家重大战略问题首次开展联动协商,提出高质量的对策建议,达到了很好的“破题”效果。
三是坚持协同合作。联动协商的前提是涉及共同关注的问题,且具备相应的背景条件,关键是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实现互促共进目的。比如沿黄九省区政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商研讨会、西北五省(区)政协“助推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联席会议等,通过协商议题的契合点、协同推进的平衡点,在政协组织之间建立起履职联动合作机制,把各地履职资源最大程度串联起来,推动联动协商取得积极实效。
四是坚持发挥整体优势。对于区域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商,仅凭一个省或市县的力量往往很难实现,需要通过联动协商整合力量共同参与,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众多、联系面宽、代表性广、包容性强的优势作用,形成协商的整体优势和合力,更好服务解决重大问题。
三、持续深入推进联动协商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在“联”上谋事。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探索建立政协协商服务基层协商治理的机制,不断完善联动协商的方式方法,做好上级政协对下级政协的指导工作,加强政协组织间的协调合作,发挥各级政协委员在联动协商中的主体作用,让联动协商“专”出特色。
二是在“协”上成事。联动协商要紧盯“把事干成”,在组织领导上注重密切配合贯彻有力、协同调研上注重问题导向有的放矢、破解问题上注重优势互补共同发力、协商方式上注重搭建平台优化发言结构,把提质增效贯穿协商活动全过程,让联动协商“专”出质量。
三是在“商”上干事。要把会前协同调研、会中协商议政、会后跟踪落实有效结合起来,在提升协商能力上持续发力,强化互动环节,使各级政协成为联动协商的重要平台、政协委员成为“会协商”的行家里手、政协工作者成为服务协商的精兵强将,认真做好联动协商这篇大文章,让联动协商“专”出水平。
(作者系省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