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记者5月2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效能,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优先选取工作基础好、人员配备合理的县(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期开展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补齐薄弱环节。11月底前,除因特殊情况不具备条件的,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
《实施方案》强调,社会救助重在精准、贵在及时,申请越便利、审核确认时间越短,保障功能体现越充分。各地要进一步明确下放程序,厘清各级工作职责。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大对相关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经办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得去”、责任“接得住”、业务“管得好”、对象“保得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