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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 洋县政协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扩大内需促消费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助推“十四五”期间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完成,近日,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东住宅小区、青年北路小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详细情况,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深化认识,顺应城市发展思路和格局。一是树立系统观念,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要将老旧小区改造与街区品质提升和城市长远发展规划科学统筹起来,将小区生活功能改造和区域形象改造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城市发展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二是树立创新理念,提升城市品位。要在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基础上,注重建筑、景观、文化等多元素的统筹设计,以群体效应展现城市风貌。
   (二)多措并举,全方位破除资金困局阻点。一是要加大中省项目的争跑力度,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等。二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每年有计划地列入一定比例的地方财政资金,也可通过统筹整合现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和倾斜。建立“银企帮扶基金”,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努力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加快出台融资配套政策,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受益”的共赢模式,形成全方位的资金保障链条。
  (三)补齐短板,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一是聚焦群众所需,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达到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共同推进的良好效果。二是聚焦群众所求,满足居民高品质生活诉求。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特殊群体的需求,进行加装电梯、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等“适老化”改造。针对“高空飞线”“占道充电”现象,做好周边配套设施改善,满足群众充电需求。聚焦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毁坏、缺失的问题,消防部门要积极跟进,提升老旧小区防御火灾的能力。围绕老旧小区用气难问题,协调做好天然气管网的规划设计,满足居民便宜、便捷、环保的生活需求。三是聚焦群众所盼,打造高效能治理的智慧小区。
  (四)因地制宜,加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强化物业监管。将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街道、社区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城区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服务管理。二是分类施策,创新物业管理。三是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期运维机制。针对市政基础设施的长期维护,要明确政府、原建设单位、专业经营单位以及业主的职责,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五)多元参与,形成推动改造的强大合力。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实施中心城区“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计划。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要全程参与、统筹推进、有效协调各行业部门及建设单位在改造不同阶段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确保规划可行、环节紧扣、进展顺畅。二是发挥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切实发挥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充分调动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志愿者等在改造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凝聚共识作用,引导居民形成“建设美好家园人人有责、自己的幸福靠自己来奋斗”的意识。
  (六)强化监管,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的改造监督机制,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管、事后评价。一是发挥纪检监察队伍作用,进行精准监督。县纪委监委要派驻专人督促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责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转变监督方式,实现一线监督、跟踪监督和“菜单式”监督,尤其要把好招投标环节的准入关、资金使用关、工程技术质量关和安全关。二是建立群众监督和群众参与评价考核的机制。主动邀请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全程监督,有效拓宽群众监督面。坚持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建立完善群众参与工程质量评价考核机制。三是健全定期督导通报机制。县委督查办、县发改局要对改造工作进度定期督导考核。纪检监察组要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剩余小区按类别、分批次、有计划地高质量完成改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