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静波)8月15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自觉践行两山理念 当好秦岭司法卫士”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意义,出台了关于加强秦岭、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监督指导全省法院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决当好秦岭司法卫士。
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形成了以“两山”理念为统领,以专业化审判立足,以恢复性司法切入,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落脚,“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司法措施全面落实,司法效果全面显现”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不断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秦岭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全省法院坚持整体保护,共完善秦岭沿线6市7个中院辖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37个,在秦岭沿线相继设立金丝峡、黄柏塬、秦岭四宝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零距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省高院在周至县秦岭国家植物园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成为全国首家省级层面环资巡回审判机构,顺利实现三级法院秦岭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盗伐林木等犯罪1049起;审结环境民事案件5474件,环境行政案件82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9件。全省法院有1件案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列为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第三批),9个案件分别被最高法院评选为破坏森林资源类、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类等全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个案件被最高法院《中国具有影响力环境资源案件》《中国环境资源精品案例》收录,1篇环境公益诉讼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