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中市政协
近年来,银保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融资担保行业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已建立“国家—省—地市三级联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集中破解了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通过调研,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仍存在担保机构自身实力不足、担保机构反担保要求高、财政支持力度不够、相关机制措施未能及时完善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增强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政府每年按小微企业担保余额、代偿金额等的一定比例持续注资,形成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适当降低担保业务门槛。推动各地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坚持准公共定位,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降低担保门槛,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提升支小支农成效和首次贷款支持率,对普惠小微贷款可取消反担保。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按放大倍数和担保代偿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对于纯信用担保项目,补偿比例予以适当提高。
四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优化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弱化对盈利目标的考核,重点考核机构的放大倍数、担保金额、担保户数、户均担保额等,最大程度发挥机构担保能力。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增长快、户数占比高的商业银行,提高风险分担比例和贷款合作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