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唐冰
8月2日,陕西省医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9月1日起,陕西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一回应群众呼声的政策出台,离不开省政协提案办理的“一臂之力”。
辅助生殖,即口语所说“试管婴儿”。随着身边开始出现不孕群体通过辅助生殖技术达成生育愿望,省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委会青工委副主任闵媛开始关注到辅助生殖医疗的费用问题,并于今年省两会提交了《关于落实生育支持措施为我省试管婴儿家庭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提案》。
“许多不孕不育的夫妻把辅助生殖技术当作‘最后的希望’,但也有不少家庭因其价格昂贵望而却步。”闵媛在提案中从对我省医保政策进行适度调整、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普惠型”试管婴儿保险产品、支持在试管婴儿就诊量大的医院进行试点的三点建议,其中就包括“梳理不孕不育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清单、药品清单、耗材清单”“将检查化验、取卵手术、体外培育等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将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唐都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辅助生殖就诊量大的医院作为试管婴儿保险试点单位”等。这件提案也被列为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
5月31日、8月2日,受承办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邀请,闵媛分别参加了两个单位组织的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两次座谈会开得很务实,每次都有具体成效。”
闵媛介绍,前一次座谈会之际,省医保局下发通知,新增“取卵术”等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此项服务价格有标准可依。座谈会上,大家结合国家政策、陕西情况、试管婴儿费用等进行深入交流;后一次座谈会上,大家主要就陕西有资质做试管婴儿的医院、医院与商业保险的合作与使用、对未来创新模式的探索等进行了探讨。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5月省医保局发出的《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中,已新增“取卵术”等16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取卵术”单次价格为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60元。胚胎培养,三级医院价格为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20元。这些项目价格均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省医保局还要求各地市医保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项目价格。
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提到,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目前,我省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10家。
《通知》还明确,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13个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治疗费用,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0%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
“我和西北妇幼的薛侠教授一起算了笔账,按照新的政策,这13个项目治疗下来平均可以为患者节省一半的价钱。”闵媛以“取卵术”项目为例介绍,此项目三级医院的定价为1500元,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分别为450元和600元,“每个患者的取卵个数不同,报销种类不一样,手术方式也各异,但平均下来这13个项目的报销能达到一半。”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辅助生殖技术快速发展,每年各项技术服务总周期数超过100万,出生婴儿数超过30万,为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是医保政策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闵媛表示,减轻负担,会使更多患者愿意接受治疗,调动了潜在需求对象的生育积极性,帮助部分患者尽快尽早选择合理助孕方式,由过去的“不能生、不敢生”向“敢生”转变。“政策落地后,辅助生殖机构或将迎来更多前来咨询和就诊的患者,希望机构严格遵循医保管理相关政策,规范诊治行为,合理选择诊治措施,让医保政策更好惠及有需要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