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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更新应从理念创新入手
  □ 省政协委员李枫艳
  随着城市骨架拉大、功能布局调整,较早的城市建成区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有:一是街区更新滞后。建筑寿命进入中晚期,水、电、线网等基础设施老旧,小规模修缮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二是产业接续不济。区域产业培育发展力度不足,缺乏足够的物理空间及产业土壤。三是规划引领不足。难以实现投入成本与产出收益的财务平衡。
  建议:加大改革力度,推动旧城更新工作。
  一、制定城市更新实施导则。建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区县实施”的工作机制。一是确立“复苏城市活力”导向。围绕“复苏活化”建立指导意见和政策框架,依托目标区域功能节点建立《街区更新实施导则》。二是确立“社会多元参与”规则。从意向、决策、行动、组织实施到后期运营管理,建立一套多元参与、多方行动的政策措施和议事规则。三是确立“活跃经济建设”原则。更新方案相应的扶持措施和资源投入都应服从于经济可行性。
  二、创新城市更新规划理念。构建体检—规划—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机制,通过体检评估,摸清家底,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形成体系化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一是面向需求。破除“指标控制项目”的思维,重建“规划服务更新”理念,围绕符合市场规则、配置关键指标。二是面向未来。要充分考虑更新的时间周期和发展的趋势方向,在时间、空间及功能结构上给予支撑。三是面向产业。将数字化理念同步到产业更新中,做到运营城市和运营数据“一举两得”。
  三、跳出城市更新传统路径。一是“老住区”密度和容积率较高,缺乏改造开发腾挪空间,不宜沿用“招拍挂”,需要搭配一定建设用地指标平衡更新投入。二是老城复苏需要人口支撑,城市记忆与文化需要“原住民”传承,外迁安置会拉长更新周期、扩大稳定风险。三是共有产权。老住区更新需要“共有产权”的制度安排和路径,以拆解更新前期投入大、收益来源不明晰等多重瓶颈制约和潜在的社会治理风险。
  四、借助政策平台推动更新实施。城市更新实施囿于成本—收益约束,老街区更新需要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和持续性的运营管理。国资平台的介入,可承接相应物业资产计价、运营管理及后期金融工具、资产置换等重点环节,并形成闭环,通过时间换空间,使更新投资实现财务平衡。同时利用抵押补充贷款等国家货币政策工具,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需要中长期低成本资金的更新项目,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