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瑜丹)为进一步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提升全市看守所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及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巡回检察组,扎实推进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对横山区、府谷县、绥德县、米脂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在履职中有担当、监督中有拓展、工作中有创新,全力打好主动仗,精准发现问题,推动成果转化。
坚持高位推动,精心部署,夯实巡回检察工作基础。及时制定并下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优选精兵强将配足巡回检察力量,抽调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骨干组成巡回检察组;组织召开动员会,明确以办案为导向的工作模式,强化巡回检察组成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坚持找准重点,精准施策,确保巡回检察有的放矢。在开展巡回检察前,提前梳理需要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提供的资料清单,摒弃面面俱到、全而不精的巡回检察模式,紧盯重点关键,做到集中发力、有的放矢;确定工作重点后,通过召开座谈会、清监检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台账、调阅案卷、个案研讨等方式,深入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为推动解决看守所监管执法中的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把准脉、问好诊。
坚持“驻”“巡”融合,创新方式,推动巡回检察融合发展。发挥“驻”的便利,全面有效搜集信息,巡回检察前,做好看守所信息收集整理、问题摸底排查等工作,提升巡回检察的针对性;利用“巡”的优势,从“巡回检察”中深挖问题,采取不固定时间、不固定人员等方式,灵活机动地开展巡回检察;科学把握“驻”“巡”关系,一方面持续固强派驻检察基础,另一方面不断规范巡回检察工作流程,推动两者有机结合、互为促进。
坚持延伸治理,跟踪问效,彰显巡回检察刚性效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精准提出监督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将法律监督做刚做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看守所的交叉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提升巡回检察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及时组织召开对看守所及派驻检察室的意见集中反馈会,强化跟踪问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的制度优势和震慑作用,有力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和司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