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唐冰
供热“直管到户”,是指从供热源到供热末端全部由供热企业来管理。由于少了物业这一中间环节,这种供热方式可以减少业主与物业、热力公司的扯皮,提高供热质量,减少供热纠纷。
11月21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检查组来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带案考察城市供热类提案办理成果,其中就包括省政协委员、省民革副主委谢慧莹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直管到户”的提案》。
今年省两会召开前,谢慧莹在调研中了解到,我省集中供热面积约3.4亿平方米,主要通过以燃气为能源进行供热。但由于燃气价格不断攀升,给供热行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
“一方面政府燃气保障压力增大,另一方面集中供热企业成本倒挂、亏损运行。”谢慧莹认为,集中供热“直管到户”是解决供热矛盾的有效途径。
今年省两会,谢慧莹提交了提案建议,按照“新建小区必须‘直管到户’,既有小区分步推进”的原则,实现我省集中供热“直管到户”全覆盖。
提案同时提出,对不符合条件的小区,由供热主管部门提出改造要求和标准,牵头落实改造资金,供热企业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由各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供热企业进行接管。明确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供热设施属于供热企业,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公共供热设施属于全体业主,用户阀门后至户内的供热设施属于业主个人。
“‘直管到户’后,建筑区划红线内公共供热设施需要改造、更换的,可依法依规动用大修基金进行改造、更换;用户阀门后至户内的供热设施需要维修的,供热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改造资金由供热主管部门牵头,按照‘争取财政资金,申请大修基金,供热企业适当投入’的原则,落实改造资金。”对于“直管到户”中可能存在的设备改造更换,导致热力企业不愿“接收”等问题,谢慧莹在提案中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
记者了解到,供热“直管到户”的流程,一般是由物业公司将小区供热设施、设备代管移交给热力公司,完整的热交换站、二级供暖设备整体由热力企业运行和管理。之后,供热企业将与供热用户逐户签订用热合同。“直管到户”后,小区物业仅需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可以减少协调、汇报、沟通、回复的时间成本;供热企业将服务直接前置到小区,可以实现单位时间内供热问题实时响应。
换热站、中控室的温度、压力等指示灯闪烁,工作人员正实时监测调控各换热站的运行参数、管网压力、流量……在西安市热力集团雁东供热公司锅炉主控室里,通过数字大屏就可以清晰地看到各供热小区的供暖情况,以及热源、管网、热力站等实时数据。
“作为供热企业,我们很愿意推进‘直管到户’,今年‘直管到户’的面积就比去年增加了800万平方米左右,目前共有4000万平方米,我们划分了不同片区,每个片区都有对应的管家,用户反馈问题后很快就能得到解决。”西安市热力集团总经理助理曹宏麟说。
居民有诉求,企业有积极性,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物业代管小区推广较为困难,政策、资金、责任主体尚不明晰,缺少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谢慧莹在提案中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现行机制下‘直管到户’是很好的建议,但最重要的还是要管得住、管得好。”在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上,就“如何管得好”,提案承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同志与谢慧莹现场交流,表示将结合建议和自身职能,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直管到户”,提升供热行业服务水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在具体措施上,要求新建小区实行“直管到户”;指导各地市尽快制定出台本地区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或办法,规范集中供热“直管到户”推进工作程序和要求。对于满足条件的既有小区,要做好事项协商,并签订管理移交协议;对于达不到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合规后再按程序做好移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