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婧)9月27日,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2年,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25.34亿元,较上年增长5.96%;总收益58.54亿元,较上年增长4.1%。实现分红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到5489个,占村级组织数的31.07%,分红总额达到12.01亿元。全省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空壳村”清零、薄弱村缩减、一般村壮大、集体强村凸显的良好发展局面,集体经济发展由艰难起步步入较快发展阶段。
“各地创新运行机制,盘活资源要素,探索出五种主要发展模式。”陈文说。如榆林市榆阳区等地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改良土壤,节余资源,通过自营、租赁、入股、托管等实现规模经营。城中城郊村发展“瓦片经济”,陕南脱贫地区发展“社区工厂”,农业地区投资养殖场、设施农业等,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实现固定资产增值。宝鸡市柳家塬村托管土地5000余亩,实现集体和群众共赢。千阳县南寨镇、兴平市阜寨镇等地组建乡镇联社,组织辖区各村共同发展。
截至2023年,我省扶持3642个村发展集体经济,中省扶持资金达到19.594亿元。2022年,全省完成农村产权交易6847宗,交易金额1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