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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护航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 —委员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建言
  □ 记者 殷博华
  知识产权关乎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创造者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内外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先后出台了《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年”系列活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然而,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中,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冒充注册商标等侵权和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4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了“华为”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和涉“元贝”标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上通报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771件,同比上升3.68%。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4月28日,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2023—2025年)》,再次推出保护知识产权重要举措,服务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侵犯知识产权,轻则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损害其品牌价值;重则抑制企业创新和发展,破坏营商环境。”省政协委员、康利医药集团董事长刘峰说。
  刘峰建议,政府监察部门应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共治体系建设,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宣传和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除了要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措施,企业自身也要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省政协委员、陕西三八妇乐集团董事长袁晓峰说。
  袁晓峰领办的陕西三八妇乐集团是一家从事健康产品研究、开发及市场推广的科技型企业。在今年我省“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该企业研发的妇科护垫、妇洁抑菌凝胶等十余款新产品,均受到观展群众的充分肯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袁晓峰深知其意义重大,也深有体会。
  袁晓峰建议,企业在产品的创新研发过程中,应及时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取得商标专用权和设计专利权,并积极办理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参与商标、专利审查过程的异议或争议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提供的各种保护手段。其次,民营企业要实施品牌战略,完善企业专利、商标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记者还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下一步,我省将以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为旗帜,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打造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中的制度性作用,推动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知识产权联盟。同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创新,形成“城市、园区、平台、机构”等协调共生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建成多元开放、功能完备、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