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2年11月,省司法厅召开立法座谈会

2022年6月,省司法厅在平利县召开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

2022年11月,省司法厅在韩城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1年8月,省林业局局长党双忍出庭应诉

省司法厅推进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紧扣主线抓主业、深化改革抓发展、统筹协调抓提升,实现“六个突破”,为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上实现新突破。以确保全系统持续安全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司法行政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按照“五项制度”要求,成立安保维稳工作专班,下设7个专项组并实体化运行,派出14个工作组分两批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安保维稳工作,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1万件。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经验在《法治日报》、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刊发。
  二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上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开展示范创建,完善指标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进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指导省级部门开展述法点评工作试点。建立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长效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对县级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结果进行排名通报,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巡视巡察范围,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梳理606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推广“柔性”执法经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在法治保障上实现新突破。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部省政府规章,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等8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制定《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和司法行政助力秦创原建设十条举措,成立秦创原法律服务中心和仲裁中心,新设13家法律服务机构,在陕西法律服务网开设“秦创原创新驱动法律服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区域协作、要素聚合等方式,打造“7×24小时”一站式便捷法律服务平台,多方式全方位帮助科技型企业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用,研究制定《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助力我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四是在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研究制定《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质量和效能监管力度,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开展公证行业质量整治,推广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典型经验,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执业监管,改进服务方式,增强公证机构活力,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机制,提高补贴标准,降低受援门槛,让法律援助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困难群众。截至目前,全省办理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案件7万余件,公证事项9万余件,网络点击量141万余人次,接听热线18万余人次。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律师条例》,充分发挥行业自治作用,实行律所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全省1.6万名律师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不断增强。
  五是在推进刑事执行规范化上实现新突破。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减假暂”案件全面评查和“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检查。准确把握监狱工作职能定位,坚持监管与改造并重、服刑与服法相结合,部署开展新时代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效课题研究,在省马栏监狱开展普法助力罪犯改造工作试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针对戒毒人员收戒量减少实际,加大力量整合力度,抽调100名戒毒干警支援社区矫正工作。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促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与业务融合发展。统一制发社区矫正工作证件,在咸阳市开展社区矫正和司法所人员着装试点,规范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职责程序,不断提升执法严肃性和公信力。
  六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厅直系统任务分工方案,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建议书》要求,推动以案促改走深走实。全力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研究提出“十带头”“十表率”要求,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机关效能专项整治,从严整治“庸懒散慢虚浮粗”顽疾,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机关面貌和干部精神状态明显改观。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包抓机制和机关效能“红黑榜”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县区、镇村和监所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主要负责同志利用半年时间走遍10个市21个县区和32个监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秦创原总窗口考察调研,瞻仰渭华起义烈士陵园,邀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白秀兰到机关讲座,不断开阔干部视野,提振干事创业热情。10个集体、13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在全系统营造了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抓规范、树形象,强基础、提效能,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主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全面”“五个牢牢把握”“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等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党的二十大安排部署的重点目标任务想办法、拿措施、抓落实,以实绩实效体现司法行政系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强烈担当。
  二是抓主业,紧紧围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聚焦大局稳定,突出抓好监管安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法规规范体系,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补齐农村和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短板,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总结推广铜川“王玉理调解室”等优秀经验做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抓重点,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度立法计划,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组成部门和下一级政府达标情况作为考核本级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依据。强化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对工作出现退步滑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以及群众满意度调查不过关的地区予以摘牌处理,变“指标考核”为“实绩考核”。强化法治督察,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建立全省法治建设督察专报和定期通报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加大法治建设考评力度,推动将法治素养和抓法治建设的能力作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党委(党组)集体学法长效机制,推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干部提拔任用法治鉴定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课时达标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抓基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方法、增强实效,推出一批法治文化作品,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研究制定司法所工作规范,统一工作内容、标准、制度、流程和台账。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统一社区矫正和司法所人员着装,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突出抓好教育改造质效,准确把握监狱戒毒工作职能定位,把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放在首位,健全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是抓队伍,树立陕西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落实“十带头”“十表率”要求,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大法治专业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在系统内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加大机关和基层干部交流力度,建立任职培训、评优树优、表彰奖励、晋职晋级常态化机制,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