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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主协商作用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 杨清平 龚英博 朱杰
  近年来,镇安县高度重视发挥民主协商作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有序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镇安县“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1844”机制经验被《中国乡村振兴》、省委《决策与研究》等刊载推广。镇安县综治中心荣膺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镇安县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市平安建设及维护稳定考核优秀县。
  虽然镇安县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面临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协商机制有待完善、工作保障还需加强、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不足和问题。为此建议:
   (一)凝聚民主协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思想共识。一是发挥片长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严格落实片长每天巡查一小时制度,及时掌握片区群众思想动态、行动去向、利益诉求等,明确盯的重点和方向,及时跟进,做好服务,力争做到“小事化解在片区、大事解决在村组、难事化解在镇村”。选定一批由政协委员、片长、治安中心户长、人民调解员、平安建设志愿者、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务监督员,从群众身边、群众关心的基层社会治理小事、难事入手,每月梳理汇总并召开一次村民议事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并及时向群众公布办理结果,第一时间赢得群众认可。二是发挥政协委员履职作用。建立委员联系基层议事室制度,通过深入一线调研和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使民主协商议事室成为政协委员履职的新平台。三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增强民主意识、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基层协商格局。
   (二)完善民主协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县政协与县综治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县政协专委会与政协委员、政协委员与从事的工作(行业)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实行县镇党政分管领导、两代一委、法律专家、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界别群众共同参与的协商模式,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协商调研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监督和反馈机制,对于协商达成共识的议题,及时跟踪办理;对于未达成共识的议题,集思广益、持续协商,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对于难以达成共识的议题,及时提交同级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三是建立协商治理成果衔接机制。把基层社会治理与民主协商、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巩固基层执政基础和地位,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个部位、每个家庭、每个方面。
   (三)做好民主协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建好镇、村人大主席团(人大工作站)、政协联络组(协商议事室),积极吸纳党政部门、乡贤资源、群众代表、社会组织、政协智囊库成员等共同参与协商议事,按照“一室多用、统筹使用”的原则,依托村委会,抓好基层协商议事阵地建设,达到“有场所、有标志、有设施、有制度、有活动记录、有固定成员”的“六有”标准,为民主协商向基层延伸提供服务平台。二是强化法治保障。纵深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推动“法治示范镇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依托“八五”普法,开办农村法律大讲堂,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巡回讲座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建立片长工资待遇增长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
  (四)强化民主协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宣传。一是发挥宣传骨干牵引作用。联合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强化宣传培训与业务指导,聘请一批政协宣传工作通讯员,把宣传工作向基层民主协商聚焦、向基层社会治理聚焦。二是发挥新媒体时效作用。发挥微信、抖音、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作用,用好“镇安政协”“平安法治镇安”等微信公众号,发挥报刊、杂志等纸质媒体的主导作用,持续加大对政协民主协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三是发挥人民群众自觉作用。用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县、镇、村、组、片五级微信群,片长掌上通APP及“1844”智慧平台,把政协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动态第一时间传递到千家万户,充分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基层协商议事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镇安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县政协委员、县综治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