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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宜居美丽乡村 擦亮美丽陕西底色
——委员建言美丽乡村建设
   □ 首席记者 李荣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国乡村建设作出部署,并从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年省两会上,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省政协委员蒋彬凤、刘宗平、王书正等分别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文化建设、供水保障等方面建言献策。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实施乡村振兴,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至关重要。2019年以来,我省累计投入中省财政资金100亿元,发行政府债券247.56亿元,用于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蒋彬凤说,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特别是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如何进一步增强我省广大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蒋彬凤表示,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观念;充分发挥政策、文明乡风、传统美德等引导和宣教作用,激发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彻底改变“干部在干、村民在看”的现状,牢固树立全体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人翁意识。
  同时,要加快破解农村“三堆”“六乱”和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等难题,实现农业生产生态、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立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和通报制度,建立奖惩机制,破解管理难问题。
  莫让文化广场成了“空壳子”
  现如今,在我省几乎每个乡镇,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广场,这些文化广场极大地丰富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常年深入基层农村调研的刘宗平发现,我省农村文化广场建设仍存在不均衡、质量参差不齐、活动开展少、形式单一等问题。
  “基层管理力量薄弱也是一个影响因素。”刘宗平说,大多数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非专业出身,平常对村文化广场的管理也仅限于打扫卫生、维护检修器材,组织文化活动能力欠缺,直接影响了文化广场效能的发挥。
  刘宗平建议,职能部门要因村制宜,制定可行规划,利用村内空地、池塘、废弃荒地等改造文化广场,多方筹措资金,丰富与企业合作方式,鼓励镇村本地企业投资建设文化小广场;利用与上级单位结对共建契机,健全硬件设施,配备文体器材,充分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在农村文化广场管理方面,刘宗平建议,要完善镇村公共文化活动、健身设施管理、村级维修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确保镇村文化广场健康运行;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措施,解决管护资金缺口问题,确保“场地常维护、器材常检修、活动常开展”,把文化广场建成设施完备、制度完善、环境优美的规范化村民活动中心。
  全力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福祉,让农民喝上安全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改善农村饮水环境,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王书正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成绩,但部分区县仍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机构人员未到位、县级配套资金明显不足、CMA检测认证工作进展滞后、水费收缴欠账较大等。此外,由于我省部分地区受地理条件、筹建资金、人口居住分散等因素影响,农村供水小而散,抵御风险能力弱。
  如何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王书正建议,要设立省级农村供水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可根据各县区工作成效实行以奖代补,县级财政要按照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额度预算农村供水养护资金。要不断健全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供水走“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信息化监管”的路子。
  在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方面,王书正建议,各级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研判,科学有效制定应急供水方案,必要时可采取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应急调水等措施,提升应急供水保障水平,防止出现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