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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7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在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通知明确,要按照以上率下、条块结合、协同联动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要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完善监管规则标准,构建形成承接国家、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其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全面准确依法编制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取消、下放或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细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清单实施管理,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等。
  通知要求,对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衔接,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确定的实施规范和《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实施要素。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实施规范明确的要素内容,不得有兜底性条款。
  通知要求,2022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9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1月底前,完成变相许可清查整治、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