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5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同时,还要贯穿全年聚焦9个重点行业、6项专项整治,适时开展综合督查。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抽查,保障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措施》要求,要紧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民航、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省级或市级挂牌督办。存在重大隐患未挂牌督办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等措施,依法追究责任。突出商场、影院、农贸市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保障应急通道畅通。对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成整改。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对故意推卸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措施》要求,要严肃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并依法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严禁出借、挂靠资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加强过程管控,发包方要将分包商和外包作业队伍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管而不严和违法分项发包、层层转包现象。省属国有企业要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承接相关业务的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企业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确保与本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同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数,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做到高危行业人员参保全覆盖,适时开展企业投保情况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