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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港成为全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内陆港
  本报讯(记者 李荣)4月18日,搭载首票陆路启运港退税货物的班列从西安国际港站缓缓驶出,货物为出口至哈萨克斯坦的轻工业产品,货值11.9万美元。这标志着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即启运港)成为全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地。
  今年2月2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批准西安国际港务区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启运港退税政策是一项税收创新的改革举措。政策实施前,出口企业需将货物运输到出境口岸并办结海关手续,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新的政策支持下,货物搭载中欧班列(长安号)出口申报时,备注“启运港退税”,报关单放行后即可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该项政策实施后,企业退税时间提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
  据了解,按照以往出口退税程序,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输货物从阿拉山口铁路口岸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从西安启运到取得退税需要的清关信息一般要一个月时间,但启运港退税业务从离开西安港到取得出口退税的报关单信息仅需5天,出口退税当日就可办结。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们企业更需要加快资金周转速度,降低经营成本,拓展海外市场。这项政策真是‘及时雨’。”陕西海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程表示。
  西安海关高度重视该项试点政策的获批及实施,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政策获批前,主动向已开展启运港退税政策的海关学习试点经验,与离境地海关联合开展研究,探索在确保严密监管前提下如何创新陆路方式监管新模式。西安车站海关作为试点政策具体执行单位,加强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铁路部门紧密联系配合,提前制定具体监管方案,确保政策及时有效落地。
  西安海关综合处负责人戴素霞表示,将继续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试点政策实施,确保更多出口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为加快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