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荣)3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首次迈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水环境质量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21年,全省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7.3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95.4天,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0.3天。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42~343天,平均290.5天,同比增加0.7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3,同比改善7%。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水环境质量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8个百分点。铜川市、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城市排名第一和第二位。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共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持续保持优。渭河干流水质优、支流水质良好,无定河水质良好,延河水质良好。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良好,黄河干流上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出陕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优。
2021年,我省在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中,扎实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分两批完成12个市(区)第二轮省级督察。扎实开展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等涉大气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涉工业炉窑企业1299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288家,立案处罚企业71家;检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3102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342家,立案处罚金额411.98万元,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紧盯夏秋季重点时段,以石化、化工、涂装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紧盯面源重点要素,禁止露天焚烧,加强扬尘管控,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