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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 省政协教育科技委员会
  2021年,省政协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列为年度协商议题。随即,省政协教育科技委员会联合省民革,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编办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先后赴浙江、江苏、西安、宝鸡等地深入调研,听取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征询各方意见建议,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促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为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保护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将其作为赢得市场竞争和掌握发展先机的利器,企业发明专利占比长期低于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推动和引导创新的动力和能力明显不足,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不够。
  二是全省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体系还不完善。省知识产权局及设区市、县(区)知识产权服务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仅有西安、宝鸡、榆林、商洛4个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绝大部分县区没有知识产权机构和专职人员,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是业务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专项工作整体推进。机构改革后,省知识产权局尚无随职能划转而增加的商标、地理标志业务工作经费,新增工作职能严重挤占原专利工作经费,导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很多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省市县各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严重不足。
  四是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不健全。我省目前尚未建立省级保护中心,各设区市没有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律性强、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本轮机构改革后,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职能主要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执法人员数量虽大幅增加,但新上岗人员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还需尽快提高,急需建设一支专业精干的执法人才队伍。此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知识产权执法监管能力不强。
  意见建议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这“五个关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省具有科教优势,要把科教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目前,一些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还不到位,尤其是大量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甚至没有保护意识。对此,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
  二是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全省知识产权“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的编制工作,规划部署一批带动全局发展的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转化为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商标法、专利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态势。加快推进《陕西省专利条例》修改进程。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体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在陕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国际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竞争、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依法有效保护。
  三是加强全省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健全省市县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新模式。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领域改革创新,推动审判人员、执法人员职业化专业化,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在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盘活知识产权资源。尽快设立中国(陕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市级保护中心(快维中心),建立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我省及市域主导产业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及运营导航的协调联动。支持西安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强化服务陕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县知识产权服务管理机制,设区市及工作任务重的县区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设立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营造创新创业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持续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省委年度督查考核计划,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属地责任,促使知识产权保护落地见效。
  五是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项经费。安排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项经费,针对新划转的商标、地理标志业务,合理增加工作经费。各市及有条件的县区尽快安排或落实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应尽快研究出台鼓励银行与金融机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多渠道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经费保障。
  六是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国家和我省“卡脖子”领域关键技术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围绕我省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和新基建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破解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体制机制障碍,设立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和陕西省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促进专利技术加快就地转移转化。加强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培育高品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增强含金量。
  七是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援助机构建设,由省工商业联合会牵头,组织各市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开展企业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研发劳动用工、税收、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投资出口等法律服务产品,编制印发法律服务手册,有效满足中小微企业多层次、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向企业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资产保护等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推行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为企业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多做实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