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忠委员 □ 记者 李荣 文/图 人民警察为人民。公安部门担当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职责,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则是发挥其作用的具体执行者。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稳定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期望越来越高,人民警察特别是基层公安干警负责的社会治安问题也越来越具体,面对的社会面也越来越广。
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受到侵害的报道屡见报端,甚至呈递增趋势。省政协委员侯建忠说,基层公安干警在出警和办案过程中,受到一些闲杂人员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伤害了基层公安干警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更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破坏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同时,可能使一些民警心存顾虑、不敢作为,从而削弱了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在法律框架内,必须从重惩处各类公然伤害、袭击基层干警的违法人员。”侯建忠表示,在基层公安干警出警和办案过程中,无论谁以任何不同方式袭击、伤害公安干警,都要对实施者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从严惩处;加大对基层公安干警的关心,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提升基层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