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公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设置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过多年发展,安宁疗护服务已在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普遍推行,服务体系从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拓展到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居家提供多元化服务。
《通知》提出,将设置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的形式,明确为“门诊、住院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在医生、护士参与安宁疗护服务的基础上,鼓励配备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等人员配置。将“安宁疗护病区”分区设置,按照“独立设置安宁疗护病区”与“非独立设置安宁疗护病区”分别提出分区设置标准,强调功能实现,鼓励相关功能接近的共用场地设施。
《通知》提出安宁疗护服务人文关怀环境要求,打造人文关怀、充满温度的安宁疗护服务场所。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支持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参照本标准设置安宁疗护科,开展安宁疗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