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目前,北京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0余家。为适应新时期养老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驿站的公益属性——养老驿站必须重点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完成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可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
由驿站承接的基本养老服务包括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四项内容。驿站应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每月安排免费理发1次,对于自理老年人可采取每周固定时间来站内集中理发,对于重度失能老年人则要求上门提供服务。提供每周入户探访一次的巡视探访服务,每次入户探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支持通过智能化安全监测终端辅助提供相应帮助,完成巡视探访服务。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代缴咨询、供需对接服务,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养老服务困难和需求及时响应。对老年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呼叫及通过智能设备获取的老年人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可为行动不便、家中确实无人取餐的基本养老对象家庭提供免费代为取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