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规范物业服务管理 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 —汉中市政协专题协商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侧记
  □ 记者 谢昊天 康斌
  12月16日,汉中市政协召开五届三十二次常委会议,围绕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专题协商。会上,委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三无”小区治理、加强业委会成立及监管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助力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物业服务管理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市基础配套、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是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汉中市副市长陈心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住宅小区2391个。其中,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有716个,“三无”小区及其他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有1675个,全市现有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333家,从业人员近万人。
  汉中市政协委员朱丹阳从汉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仅2020年和2021年受理物业纠纷案件达1649件,绝大多数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
  朱丹阳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差、业主对自身的权责认识不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法规不够明确具体、缺乏可操作性,都是物业纠纷产生的原因。他建议,要加强监管,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奖惩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缩水服务项目和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进行整治和惩处。要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机制,面对物业纠纷,依托社区基层组织的调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区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多途径多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共治共享。
  随着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安防设施的“三无”小区逐渐引起大家关注,汉中市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班长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印发了《关于推进汉中市中心城区“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目前‘三无’小区整治仍处于试点阶段。”汉台区政协委员谭兵认为,要实现“三无”小区华丽转身,市级相关部门应尽快修订出台市级层面相关配套制度法规,明晰各方权责。在强化宣传中增强“造血”功能,以街道办为单位探索建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承接专业物业企业不愿做、不好做的小区物业管理。政府应拿出一定的经费补贴,给予三年过渡期的资金保障,街道办在过渡期间盘活公共资产,实现物业服务管理正常运转,切实提升保障能力。
  如何搞好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汉中市政协委员黄瑞明认为,前期物业中的选聘和招投标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指标制定是关键环节。
  “开发企业是关键。”黄瑞明建议,在选聘物业公司前,应设定物业服务技术指标,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开发企业、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社区,共同组成前期物业招聘领导小组,邀请社会上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实力的物业公司参加小区物业服务招投标,选择服务标准高、内容齐全、收费合理的物业公司,实施量化评标,确定由社区实施日常化监管。
  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汉中市尚在使用的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为2010年5月制定的《汉中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时隔11年,《汉中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中涉及的相关责任部门已发生变化,相关规定也与当前不相匹配。如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已于2019年下发了《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汉中市实施细则一直未出台,造成物业收费法规依据断档。”汉中市政协委员冯凯认为,当前汉中市完善相关规定办法迫在眉睫。
  冯凯建议,应依据今年新修订颁布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2019年出台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由市发改部门牵头,尽快修订出台适应汉中市当前发展现状的《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和业主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服务、监管、惩处、收费等行为,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供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