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建中
白河县档案馆馆藏的三件工资档案,历史地见证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普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稳步增长,生活从满足“吃饱、穿暖、能住”的贫困温饱,向追求“吃得健康、穿得更好、住得舒适”的全面小康的巨大变化。
第一件《供给(工资)介绍信》档案,由中共白河县委组织部于1976年10月28日开具,介绍桃园公社一干部到新筹建的县水泥厂工作。档案反映了当时一位行政25级的普通国家干部月工资额为41.89元,其中基本工资35元、粮差补贴6.89元。第二件《工资基金转移单》档案,由白河县水泥厂于1976年12月31日开具,调县水泥厂两名工人到县农机修造厂工作。档案反映了当时全民所有制企业二级工的月工资标准为36元左右、四级工月工资标准为51.5元左右。这两件工资档案中提到的工资制,均指货币工资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10%的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工实行平均分配形式的供给制,对留用的原国民政府工人、店员、技术员、教师和职员等实行工资制。当时的白河县教师曾实行薪粮制,即月薪发50至80千克小麦。1952年7月后,国家对工资制人员实行工资分制,每一“工资分”由伙食分、服装分和津贴分三部分构成,按不同工资分计发货币工资。1955年7月起,国家对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工资分工资制。1956年,全国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部实行工资制,形成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类工资区、30个行政职级、8个技术工等级的货币工资制,一直沿用至1985年基本没有什么变化。1985年工资改革,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对企业工人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1988年,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制度,改变了专业技术人员套用行政级别的做法。
在实行货币工资制的短缺经济期间,物资供应匮乏,国家实行统购(计划收购)统销(计划供应)政策以配给供需。凭票证和货币才能买来生活物资,如购商品粮要粮票,买肉要肉票,扯布要布票等等。当时一个人每月30至50元的收入就能基本满足三五口人的生活,国家福利分房也能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工人有房住。
在我的记忆里,当时我父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母亲和我们4兄妹是农村户籍。父亲月工资30多元,上缴生产队20多元给我们兄妹记工分后,仅剩9元多。1976年我上小学,因为学珠算每人要带一把算盘。母亲听说后脸上又添愁容。晚饭后,我做完作业就睡了。当半夜醒来时,我发现母亲站在一边陪着父亲,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正坐在一台木匠机械前为我手工制作算盘。晨起,我空着肚子上学时,母亲递过一把手工制作的算盘。我看着粗糙又大小不一的算盘珠,满腹委屈,也只好带着去上学了。我知道一把算盘要几块钱,在当时可以买20多市斤商品粮,能买我喜欢的小人书好几十本。上学路上,我只渴望自己快快长大,也能挣钱。
1990年7月,我由师专毕业被分配到中厂初中任教师。一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卡》的档案复制件,记载了我参加工作后的工资变动情况。据档案记载,1990年7月至1991年7月,我的教师试用期月工资为70元,转正定级后月工资为76元;1992年12月,我获聘中学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记得那时我每月给家里上缴50元伙食费后,就没有多少余钱了。为方便到校,我用了近两个月的工资,购置了一辆飞鸽牌加重自行车。1995年3月,我获聘中学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月工资加津贴、教龄等增至165元。
1999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财政收入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增幅较大,我也由300多元涨到了2004年的500多元。2006年,国家实行工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由岗位、薪级和绩效、津补贴等构成,人均月工资突破千元。今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均月工资额已达5000元左右。其间,我也经历了从教师到党校理论教员,再到档案史志编研人员的转变。
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人们的生活水平实现了飞跃式提升。回首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工资改革历程,我们为日益强盛的伟大祖国喝彩。回看普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稳步增长,生活由贫困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巨大变化,每个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与日俱增,我们都为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点赞。在奔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更加美好新生活之际,我们为能见证这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而庆幸,为自己始终坚守在平凡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而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