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现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日益严峻。正是因为该类型犯罪具有非接触式、远程作案的特点,既能一对一地施展骗术,又能利用伪基站、任意改号软件展开“模糊轰炸”,专业化、组织化、团伙化的程度非常高,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根据最高法6月披露的信息,在一些大中城市,此类案件发案量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甚至达到了50%。仅2020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即达353.7亿元。
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电信网络诈骗已能结合热点、投其所好,更是增加了防范的难度。为了应对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各种防骗技能包不断出新意,一场全民防御的持久战正在进行中。譬如,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这是防诈“三不一多”原则;要努力问问自己为什么,在刷单前、网恋前、网贷前、理财前……这是反诈的“灵魂8问”。随着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高发多发的态势,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面对犯罪侦查、犯罪预防、个人信息泄露等诸多难题,亟须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筑牢法治保障,提高治理强度。
《草案》从小切口入手,坚持急用先行,正是为了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法律制度更加务实管用。譬如,《草案》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主要是为了强化跨地域跨部门协作,提高打防管控效率,实现以快制快、尽快止损。在治理关键环节上,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加大惩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行为。在技术治理方面,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以达到事前防范、事中拦截、事后止损的目标。在制度协同方面,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对潜在受害人预警劝阻和开展被害人救助。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更加强调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法谚有云,法律一经制定就落后。反电信网络诈骗势必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无论是完善治理体系,还是有效提升公众防诈反诈意识,都难以一蹴而就。从动态监测到全链条打击,从有效反制到联防联控,这都需要久久为功,凝聚各方合力,不断优化提升。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