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投资者因盲目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导致被强平、账户穿仓等,形成较大投资损失后不接受,形成矛盾纠纷。
一、了解融资融券知识、充分识别业务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包括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合格的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或标的股票,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融资费用。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放大杠杆,可以提升资金利用效率、放大盈利、实现小钱办大事的效果,但也会放大交易亏损,导致血本无归。投资者必须充分了解融资融券知识、风险,理性投资。
二、审慎评估自身能力,严守开户入场关口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个人开立融资融券账户(信用账户),必须满足证券交易时间满半年、申请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得低于50万元、无重大违约记录等条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参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当为中高等级风险及以上。投资者一定要审慎评估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严守开户入场关,勿盲目参与。
三、权利义务要看清,强平约定早知道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息费、保证金比例、强平条件、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途径等。
融资融券业务纠纷的焦点在“强平”,投资者参与两融业务前,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能仅凭听介绍、看宣传单等简单方式“大概了解”,应在签订合同时,充分深入了解相关规定操作细节,知悉“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时限、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等关键约定。
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理应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但必须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切勿聚集寻衅、负气攻击,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行政或司法惩戒。
投资者应针对不同的问题,选择相应的维权途径。投资者发现证券公司在提供服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或当地证监局举报;涉及民事纠纷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可直接拨打“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对于融资融券合同纠纷,可通过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途径解决,对于因纠纷要求证券公司赔偿损失等其他诉求的,应通过与证券公司协商、纠纷组织调解、司法途径等解决。
陕西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弄懂两融规则,谨记两融风险,理性参与两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