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满淑涵)8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若干措施》明确了7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着力推动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目标。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戈养年介绍,《若干措施》在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实现了创新发展,根据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将社会救助划分为低保、特困群体和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群体以及其他遭遇突发情形的困难群众三个救助圈,细化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化解“低保捆绑”带来的“悬崖效应”,扩大了救助覆盖面,突出了重点救助对象。
同时,我省还进一步拓宽救助制度覆盖范围,明确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专项救助范围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展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
为优化救助服务流程,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我省还通过简化民主评议程序、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通“e救助”掌上办等措施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受助。下一步,我省还将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配套政策措施,规范认定条件和工作流程,完善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借助省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共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