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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商洛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记者 李荣)8月2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商洛市反馈督察情况指出,尽管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局部区域生态保护、生态破坏和环境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今年5月10日至6月8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商洛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督察组认为,商洛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省考污染减排指标连续五年超额完成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同比削减8.3%、8.0%,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八年保持全省第一,连续四年入围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全市水环境质量连续五年名列全省前列。督察组指出,商洛市在推进转型高质量绿色发展中还有差距,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得不实、部分部门和干部仍有“等靠要”思想等问题。
  督察组进驻期间,商洛市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截至督察结束时,督察组转办的146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限期整改43家,立案处罚56家,罚款93.36万元,约谈73人,问责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