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马少培)记者6月21日从省文物局获悉,由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的《陕西省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已经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予以公布,标志着我省率先在全国公布实施省级长城保护总体规划。
《规划》要求,重点落实“整体保护、分段管理”,统筹协调长城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资源保护的关系,分步实施规划措施。《规划》明确,陕西长城重要点段365段,将通过确定加固修缮、旅游开放、建设协调对重要点段进行分类保护。保护对象为陕西境内具备长城认定编码的长城墙体、壕堑(界)壕、单体建筑、关堡、相关设施等文物本体,长城文化景观构成要素,以及其他与长城直接关联的景观风貌和生态环境。实施期限为2021-2035年,适用于陕西境内各历史时期长城的保护管理工作,涉及榆林、延安、铜川、渭南四市的17个市(县、区)。
《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厘定陕西长城遗产清单,确定遗存本体和相关环境构成;结合长城整体价值开展陕西长城价值特征研究;科学、准确评估其价值,概括陕西段价值特征,阐明历史文化内涵;针对陕西长城特征建立以“分段管理”为目标的评估体系;科学分析、准确评估其保存现状和保护管理现状、分析破坏因素;梳理归纳陕西长城保存、保护、管理、监测、利用、研究等特点,提炼总结存在问题;科学划定陕西长城保护区划并制定保护管理规定,制定陕西长城本体保护措施、环境整治措施和保护、利用、管理、研究和监测措施、陕西长城价值阐释规划与展示利用规划、陕西长城考古计划与研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