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国脉承龙脉,黄帝英魂壮民魂。3月25日“,龙的传人”——辛丑年港澳台海外百家艺术团体恭祭轩辕黄帝文化艺术云展览启动仪式在陕西省黄陵县黄帝陵举行,并首次进行中英文双语全球网络视频和图片直播,以此表达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对中华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崇敬缅怀之心和海内外中华儿女源远流长的家国民族之情。 (司璐) 本报讯 (记者 顾书亮)3月31日,《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九章七十四条,从管理体制、投资促进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与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扶持力度 为了促进投资与贸易便利,《条例》第十七条指出,自贸试验区应当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改革,实行证照分离、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条例》中指出,自贸试验区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建设电子口岸,实现海关、边检、税务和外汇管理等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同时,《条例》二十一条明确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出入境质量安全和境外疫病疫情、有害生物风险管控机制,推进进出口产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建设。
此外,根据中央有关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文件精神,《条例》第二十三条对跨境服务贸易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建设新型服务贸易,鼓励支持专业化、国际化服务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的内容。要建设以数字化贸易为标志的新型服务贸易,重点发展医药研发服务、数字服务、文化服务等服务贸易新领域。
《条例》还指出,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以及跨境电商公共机构和组织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在通关、税收征管和支付结算等方面依法给予便利。
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领域创新 为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条例》明确,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组织体系和金融产品、业务、服务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条例》第三十条指出,要推动人民币作为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优化对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管理。
此外,《条例》指出,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自贸试验区银行向境内机构的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拓展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期货交易市场,开展农产品、能源产品期货交易。
支持中欧班列提升运营规模和效率 在“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方面,《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自贸试验区应当发挥中欧班列(西安)国际运输功能,支持其提升运营规模、效率和质量。加快建设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优化、拓展班列线路,布局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建立多功能、综合性、数字化中欧班列(西安)服务平台,拓展中欧班列(西安)境内区域集拼和跨境电商、快件、邮件业务。
自贸试验区应当发挥区位优势,构建现代化大型航空枢纽“集疏运”体系。利用开放第五航权,引进更多国际客货运航线,拓展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建设高效、便捷的中转机场。建设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建设临空经济示范区。
自贸试验区应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建设经贸合作区、产业聚集区、农业合作区等园区,探索“两国双园”国际产能合作新模式;创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机制,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科技、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区内企业设立离岸研发机构和海外创新孵化基地,激发科技要素和人才双向流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