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榆林市政协
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保护规划滞后。政府还未出台行之有效的支持政策和机制,也未打造出可资借鉴的优秀案例和方案;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工作规划滞后,未将周边环境整治优化纳入传统村落、古民居的全面整合发展的范围。
(二)传统村落、古民居损毁严重。传统村落、古民居大多年代久远、体量较小、分布偏散,由于对其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导致自然性损毁严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在一些传统村落、古民居的原址上拆旧建新、弃旧建新,或私自进行改造,造成一些传统村落、乡村建筑加速损毁。
(三)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实”与“虚”失衡。榆林市传统村落、古民居在物质形态保护方面较“实”,但在传统村落、古民居所包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建筑群落古韵氛围、店铺地方性经营特色以及旅游文化内涵挖掘等方面较“虚”,造成文化影响力较弱,聚热效应差。
(四)传统村落、古民居产权多重,政府监管难度大。由于绝大多数民居建筑归家族所有,随着代际延续,权属问题复杂,政府难以做到统一规划,高质量修缮保护。
(五)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投入机制不健全不灵活。列入中省名录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在南部县区分布较广,但由于政府财力薄弱,有限的资金多用于保运转、保重大项目,无暇顾及传统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工作。由于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开发项目投资大、见效慢,社会资本参与度低。
对策建议
(一)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政府应提高对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开发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动员等形式提升居民群众对传统民居、传统民俗文化的了解。二是完善村落档案信息。进一步深入开展村落调查,健全保护名录资料信息,建立数据库。完善认定程序和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国家、省、市三级档案名录及保护制度。三是根据“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编制科学、系统、完善的传统民居保护方案,突出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做到规范科学、简明易懂。根据保护操作可行性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存状况,对传统村落、古民居的资源进行逐类划分,并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存状况进行分期分批的有序保护。
(二)坚持历史性保护,因地制宜实施保护。一是通过就地原址保护、就近迁移保护、集中迁建保护等方式,保有原来建筑形制,保存原来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便于留住丰富的历史信息。二是把握发展机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潜在文化旅游市场,助推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与发展,带动农民回乡就业,增加收入,继而给乡村发展注入活力。
(三)挖掘人文历史,为建筑注入灵魂。应注重保护传承建筑本身蕴含的家族故事、人物传奇、革命文化等历史信息,只有挖掘其历史渊源,了解其兴衰更替,才会让传统村落和古民居有个性、有深度,让“死”的建筑真正“活”起来。
(四)注重整体性保护,多样性利用。一是强调整体性保护。在保护建筑本身风貌的基础上,应注重周边环境与建筑的协调度,加强环境绿化和整体环境氛围恢复工作,恢复传统建筑群落,增强古建筑特质。二是突出重点,错位开发。优先利用闲置的传统建筑,改造为具有本土特色的乡土博物馆、民俗文化体验馆、传统技艺展示馆等文化展示空间。修缮村落内的宗祠、家庙、戏台等传统公共设施,保持其传统风貌和特色,传承传统生活方式。在发挥传统村落、古民居的展示展览、文化教育作用之外,还应在不伤害传统民居面貌的同时,开发其作为游憩、体验、培训基地与场所。
(五)创新保护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一是采用政府投资,业主让权。针对一些地理位置好、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地位重要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可借鉴清涧县袁家沟古村落的形式,在展示丰厚的民居文化的同时,发挥其社会效益。二是民间投资,政府协助。通过招商引资,由企业或个人进行投资,主要用于民俗文化、民宿开发、旅游开发、个人收藏、艺术之家、健康养生等,将传统村落、古民居打造成为艺术小镇、乡村民俗等新的旅游景区。三是政府规划,多方投资。对规模和体量较大的,由政府打包、综合规划,以项目整体进行引资开发,实现双赢。
(六)抓住核心创新机制,推动保护有序进行。改变过去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过程中被动的保护模式,在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内寻找出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当中最薄弱的环节,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常态监测、全程预警、定期维护的主动保护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传统村落、古民居资源的自然性、人为性损害。二是建立多学科交叉、专业化保护平台。三是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引导市民树立主人翁意识,激发其光荣感、自豪感,使保护工作更加深入持久。
(七)培育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助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古城、古民居保护与发展。一是培育特色产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要以民生为本,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思路,依靠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提高村民收入。发展条件较好的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古民居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形成“互联网+”产业发展模式,增加就业途径和机会,吸引年轻人回到农村创业,进一步激发历史传统村落、古民居的发展活力。二是应依托黄河文化、红色文化、黄土文化、游牧文化等多元文化和独有的自然景观,引导艺术家、手工艺师及相关研究机构等带动村民,开展民间艺术展示和交流,培育诸如佳县峪口艺术小镇、木头峪写生村、作家村等文化创意型村落。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与改善村民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让村民更好融入现代生活,着力解决传统村落、古民居与外界交流不畅问题。结合村落产业发展,适度配套相关服务设施,避免盲目开发和过度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