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日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80周岁以上或独居老人等可申请资助。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平安通”等服务项目。
广州市民政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诉、建议,并负责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就近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对接与融合。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设立养老管理员(养老管理员应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与资助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依托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承接服务申请,开展为本辖区享受服务资助的老年人制定服务方案,跟踪服务情况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申请和服务资助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