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
民政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备案办理、服务规范、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养老机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对“养老机构”的概念进行了修正,指出: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分为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增加了有关养老机构活动基本要求的内容,明确养老机构应按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开展服务;强化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责任,增加要求其保障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有关内容;明确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健康长寿首次有了“官方定义”
日前,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在京发布《写给中国人的健康百岁书:健康长寿专家共识》,首次从老年学、老年生理学等九大学科视角对“健康长寿”进行了科学审视,提出健康长寿的核心标志是“高寿+自理能力”。
我国进入了长寿时代,但并未进入健康长寿时代,长寿不健康的问题依然突出。为积极应对老龄化、推进健康中国战略,今年,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组织了人口学、老年学、经济学、社会学、老年医学等学科领域的23位著名专家,对健康长寿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根据这部健康长寿专家的共识,健康长寿的老年人至少应具备五个基本特征,即高龄、自理、自主、自尊、自强,而“高寿+自理能力”则是衡量健康长寿的核心标志。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会长刘维林介绍,健康长寿不能单纯从寿命长短或身体是否有病进行衡量,重要的是要观察老年人的生活能力和功能维持状况。简单来说,健康长寿的根本是要“活得长、活得好、活得快乐”。
☆长护险试点城市新增14个汉中市在列
9月1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公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新增试点城市名单,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陕西省汉中市等14个城市将开展试点工作。
《意见》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明确的试点城市以及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继续开展试点,其他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内启动实施,试点期限2年。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我省2022年“老年人挂号和就医绿色通道”全覆盖
近日,省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陕西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85%;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所有养老机构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全部设立老年人挂号和就医绿色通道。
同时,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66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陕西养老保险”APP实现养老关系跨省转移
近日,“陕西养老保险”APP又增新功能,用户可以在手机上办理养老关系跨省转移,一键申请、同步查询转移进度和审核结果,快捷服务让老百姓“一次都不跑”。
手机安装“陕西养老保险”APP并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点击“社保卡”功能,进入后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依次选择转入地和转出地(转入地和转出地务必填写正确)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完成转移申请。申请结束后可查询社保转移进度和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
据了解,在新就业地(转入地)办理了参保手续后,方可申请转移;如未办理,请先办理参保手续后,再进行网上申请转移。存在多地参保都需要转移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的,可同时发起多个转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