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彦伶)9月8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西安、咸阳、延安对陕西《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委书记刘国中、省长赵一德到住地看望。
9月9日上午,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检查组副组长、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任贤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大为,副省长魏增军,省慈善协会会长吴前进等参加座谈会。检查组听取了陕西省政府和西安、咸阳两市政府贯彻实施《慈善法》情况汇报,省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李荣杰等社会组织负责人汇报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情况,检查组成员进行了现场询问。
下午,执法检查组来到省慈善协会,视察了相关部门,观看了陕西慈善工作专题片《大爱前行》,听取了省慈善协会会长吴前进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大为等参加活动。
白玛赤林对我省在贯彻实施《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重视建章立制、突出社会参与、加强主体培育和注重创新发展等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慈善法》颁布实施后,陕西出台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在慈善地方法规建设中走在了全国前列。陕西省慈善协会坚持创新发展,工作可圈可点。特别是面对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慈善协会在募集款物、联防联控、困难救助等方面表现优异,成为应对重大灾难、保障基本民生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下一步,陕西还要继续加大《慈善法》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律贯彻落实。他强调,慈善是社会公益事业,慈善组织必须依法行善,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抓好自身建设,规范募集管理,提高治理水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梁桂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慈善事业,认真梳理检查组提出的相关要求,细化落实各项举措,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吴前进表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慈善事业的重视。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白玛赤林副委员长的讲话精神,用心用情做好慈善工作。他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定位,为慈善工作指明了方向,营造了更有利的环境,但目前《慈善法》在实施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他建议,要广泛宣传普及《慈善法》,严格依法做好慈善募集管理,落实《慈善法》的各项法律条文和规定,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向慈善社会公益组织倾斜,提高慈善组织汇集社会资源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