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秦瑶 首席记者 李荣)9月25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保障国庆节假期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防止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经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国家重点工程及有特殊生产需求的企业等重要民生项目运油、运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医用氧配送车辆,需到陕西省内出发地或目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仅限于假期夜间22时至次日6时。9月30日24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