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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是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主要承担案件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由此可见,内部监督管理是案件管理的应有之义。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如何更好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
  打造好案件流程监控平台
  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是做好案件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
  打造好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平台,能将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到办理案件过程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办案情形,切实防止程序违法、超期办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违法违规办案。
  案件流程监控实质上是对执法办案整个过程的跟踪监控。通过对强制措施的适用、办案期限的掌握、法律文书的适用,以及对检察环节处理决定的审查,可以确认办案是否依法、客观、规范。
  打造好案件质量评查平台
  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制度是指针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总结讲评,意在总结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增强检察人员质量意识。
  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可每半年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监督各办案部门进行整改反馈,督促各办案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过对评查案件的通报,办案人员即可得知评查结果,从而对案件承办检察官及相关责任人起到警示作用,使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得到处理,使发现的错误随时得以纠正,防止类似差错、问题再次出现,引导办案人员正确办案,促进检察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打造好法律文书监管备案平台
  打造好法律文书监管、备案平台,就是对案件进行实实在在的管理和监督。打造好该平台,就能及时发现案件法律文书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规范性,从而一定程度上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实行法律文书备案制度,则弥补了平时监管的不足,有助于事后通过法律文书对案件进行监督。
  打造好业务统计、分析、通报平台
  统计、分析是案件管理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领导了解案件情况、分析问题、科学决策,以及科学管理监督案件的重要依据。
  打造好统计、分析、通报平台,通过对业务运行态势进行分析,能够为领导提供全院执法办案情况,为其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对策方案。并能使检察人员及时发现数据背后呈现出的业务问题,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和办案效率。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