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婧)7月17日,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省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7月17日7时启动陕西省IV级防汛应急响应。
7月13日起,我省出现一轮大范围强降雨过程,过去24小时全省已有32个县区出现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部分地方出现大暴雨,渭河、汉江部分支流已出现超警戒、超保证洪水,渭河、汉江干流也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强降雨落区出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明显增加。
省防总要求,各市(区)、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程的防汛工作,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提早发布预报预警,及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和库坝堤防、山洪地灾易发区隐患点、城市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在建工地营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坚决果断撤离转移危险区群众,及时关停涉河危险区作业,严格涉河地区人员警戒管理,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