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红雨
检察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的重要实现路径,但对照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在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方面仍存在短板和不足。笔者对此进行分析,并就强化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提出相关建议,以供交流研讨。
一、在推进诉源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增强。实践中,一些检察人员推动诉源治理的意识还不够强,对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思考还不够深入,对于如何结合司法办案推进诉源治理认识不够深,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积极性不够高。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检察人员具备一定发现、分析、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以及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实践中,还存在着部分检察人员推进诉源治理能力和水平不高的问题。
三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深度有待提升。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对于一些深层次问题推动解决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强化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举措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检察人员推进诉源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检察人员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积极性。
2.加强业务素能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能力水平。举办专项培训,积极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专家授课等形式,促进检察人员诉源治理能力的提升。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共同提高诉源治理能力。
3.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延展和挖掘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广度深度。积极扩展视野,聚焦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结合司法办案找准案件反映的社会问题或背后隐藏的治理漏洞,以调研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报送,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促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共同抓好诉源治理。
4.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质量效果。完善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机制,探索推动检察建议向人大代表建议衔接转化,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持续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群众信访办理机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现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单位:宁强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