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记者 冯倩楠
记者 赵婧
经营主体树立信心靠什么?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有什么前提?
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抓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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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指向四个字:法治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5月8日,西安市政协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月度协商会,为更好地以法治引领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在环球时报社主办的2023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论坛上,西安获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西安市司法局局长苏国峰在通报西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时说。
“西安要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西安市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院长张书友认为,西安应借助“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先发优势,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出台《西安市政法机关关于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全力服务保障西安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做好律师、公证、仲裁等行业、机构管理体制机制的配套性改革和创新,形成指导各政法机关和各法律服务行业的具体措施,适时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促进条例》《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扶持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
作为服务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西安获批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在“双中心”建设成形起势的重要时期,西安市政协委员、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刘君把关注点放在了企业落户申报上。
“企业投资落户,要先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税务、知识产权管理等多部门逐一申报,长时间的行政审批程序可能引起企业退出。”刘君建议,政府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归类处理,根据每一类企业的投资目的和需求,单独制定相应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归类审批,并为同类企业制定统一的投资落户政策。
“与法治营商环境相关的监督机构也应统一协调。”西安市政协委员、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说,目前,与营商环境有关的管理部门涉及发改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交流机制,有的部门只有管理权而没有执法权,对违反营商条例的相关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措施。王洪建议,应协调司法局的执法监督部门、检察机关的渎职部门、纪检部门的违纪检查部门等拥有执法权的部门加入营商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会上,几位委员不约而同谈到了政府拖欠企业款项的问题。
“有的拖欠款数额对国有企业来说不大,但对民营企业来说,可能就是压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结合身边企业案例,西安市政协委员、西安博达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小彧建议,应成立清理欠款专项行动小组,及时清查拖欠行为,明确处理措施、时间节点,限期办结。
针对清欠方式,西安市政协委员、西安市网络智库与经济发展研究会会长李杰建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减少诉讼和时间成本,或利用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方式,帮助政府部门和国企化解债务风险。对账龄较长、清理难度较大的应收款项,要想方设法取得书面对账凭据,并通过法律途径或风险代理等手段进行清欠。
政府面对行政争议时该如何应对?是行政复议还是诉讼?西安市政协委员、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霄峰建议,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让他们广泛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过程,从专业知识及程序正义角度为政府权力合法运行提供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措施。
西安市政协委员、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洁注意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删除了旧版中的16个条文,新增了2个专章,修改了228个条文,变动规模很大。”刘洁建议,在西安地区遴选一批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深厚理论研究基础的法学专家、律师、学者,组建宣讲团到企业、楼宇、园区进行宣讲,助力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在宣讲中优化西安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