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记者 马尤翼 记者 赵婧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今年2月,由人民智库发布的《公众对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认知与期待调查报告》显示,超七成受访者认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发挥作用,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
如何减轻家庭“三育”负担,是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对此,听听委员们怎么说——
激活女性“想生”意愿
近年来,从完善生育假期政策到推动个税减免,从放开三胎到推动“双减”……政策层面一直在推动,但我国出生人口持续走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出生人口902万人,总人口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出生人口创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纪录。
“政策出台了,但落地效果不理想,问题出在哪里?”省政协委员、西北工业大学医院院长郑莉莉分析认为,生育政策的普适化针对性较弱,不能很好地激活不同层次人群的婚育意愿。她表示,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多层次多角度的生育支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郑莉莉在调研中发现,适龄家庭的生育意愿没有完全转化为生育行为,是多方面压力共同造成的,经济压力、健康问题、对职业发展的担忧和子女无人照料为主要因素。尤其是女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生育焦虑,陷入“想生却不敢生”的困境。
郑莉莉建议,提供多样化的激励措施,除了普遍的生育津贴、住房补贴等,政策层面还应明确对高学历女性在工作考核方面予以一定的时间倾斜等,这将有利于减轻高学历女性对生育和育儿可能造成自身上升空间减少的思想负担,增加她们的生育意愿。
在郑莉莉看来,育后女性的职场权益也要实打实“靠得住”。她同时建议,给予育后女性灵活的工作安排,各单位推广部分弹性工作时间、设置远程办公和共享岗位等灵活工作岗位,让女性更容易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加强对职场性别歧视的监测和打击,鼓励企业营造包容和公平的工作环境,把保障妇女权益落到实处,构建起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托”得好,才敢生得起
“生”只是开头,“生了”之后能不能托住“稳稳的幸福”才是关键。3岁以上的孩子可以上幼儿园,0到3岁的“小奶娃”怎么办?在养育负担中,3岁之前的孩子相对要耗费家长更大的精力,这降低了部分家庭生育更多子女的意愿。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约4000万,但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率仅为5.5%左右,供需缺口还很大。
目前,陕西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情况怎样?省政协委员,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原主任、二级巡视员杨盈周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全省托育机构不断增加,但托育服务基础较薄弱,普惠服务占比低。一方面,托育机构经营主体不明确;另一方面,托育服务的专业性低,质量不高。
“托育机构的对象是3岁以下婴幼儿,但是个别机构打着托育的旗号,招收3至6岁的儿童,以幼儿园模式进行教学管理,却并未申办幼儿园教学资质。”杨盈周说,长此以往,对托育机构、早教机构、托管班等认知模糊、信任度降低,会造成家长“送托难”和托育机构“招生难”的两难局面。
他建议,适时调整降低准入门槛。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不应全盘照搬幼儿园的范本,应根据托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审查标准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托育机构主场主体,如招收年龄超过3岁的托育机构须经过教育部门批准。
提升婴幼儿托育服务品质,必须提高行业服务人员“医养护教”素养。杨盈周建议,由省财政厅向政府主管部门划拨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培训专项专款,加大对全省婴幼儿托育或照护机构照护服务人员培训力度,推动托育服务行业师资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解决“教育焦虑”后顾之忧
当前,教育领域竞争激烈、内卷化严重,“精养模式”已成为比较普遍的养育模式。家庭在养育子女方面投入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育龄家庭生育更多子女的意愿。
“破解低生育率关键是要解决‘教育焦虑’,首先是学前教育。”省政协委员、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教练员刘华娜认为,目前,公众对学前教育的主要诉求就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她建议,把幼儿园的三年教育期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将九年义务教育延长至十二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在刘华娜看来,优化义务教育结构,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措施。
她建议,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降低学生就学成本。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按规定保障课后服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