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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检察院:锚定“四个聚焦” 持续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本报讯 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指示精神,锚定“四个聚焦”,实现四点发力,能动履职,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越来越多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认可,使高质量的检察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其中,2023年,该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件,28件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肯定,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19项,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治理举措80余项。
  聚焦理念转变,找准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着眼点。更新监督理念,树立司法办案实现“促进管理、创新治理”的能动履职理念,积极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探索实行建议前告知提醒,行政机关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送检察建议;建立异议会商,拟发检察建议前,承办人主动与被建议单位联系,围绕检察建议的问题定性、整改意见、落实期限和公开方式等进行沟通,被建议单位对拟发检察建议提出异议的,及时审核处理。
  聚焦多方参与,凝聚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合力点。建立咨询论证机制,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主动向相关领域专家咨询或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检察建议的专业性、准确性;开展公开听证,出台《公开听证实施办法》《简易听证实施办法》,对疑难复杂案件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评议意见;推行公开宣告,出台《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实施办法》,实行“三方+三化”宣告模式,即由建议方、被建议方和第三方充分参与以及公开宣告的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
  聚焦建议品质,狠抓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关键点。实行案件化办理,把检察建议作为一项独立的检察业务流程,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审核审批、发放送达、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等程序性工作归口综合业务部门规范化管理,负责对检察建议严格把关和登记备案,监督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建立专门跟踪台账,实施专人动态化管理;严格把关内容,实行“先调研后建议”工作模式,主动深入发案单位,通过走访、询问、座谈、实地查验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重视分析研判,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度对检察建议进行全面分析,从社会治理角度全面分析检察建议质效,提出改进措施。
  聚焦跟踪问效,紧盯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落脚点。做好节点回访工作,实行“一问二访三督四函”跟踪模式,全程监督检察建议履行;建立整改评价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回复30日内,通过实地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检察建议效果作出评估,采取“回头看+座谈评议”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参与回访监督,填写评估表,制作评估报告;建立表彰激励制度,根据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到位、社会效果显著的被建议单位,可在年底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邵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