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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文化有温度、看得见
——黄龙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小记
  □ 实习记者 冯倩楠 白小芳
  记者 贺鹏飞
  党建引领、五色文化体系、扫黑除恶、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人物、民法典宣传……走进黄龙县人民法院,一条红色文化长廊格外醒目,不时吸引着前来办事的群众驻足。
  近年来,黄龙县人民法院强力推进以“红色基因、黄土情怀、蓝天圣地、绿色发展、橙色创新”为内容的五色法院文化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一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文化名片,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
  “内外兼顾”提升司法温度
  一排旧窑洞,是20世纪70年代黄龙县人民法院的真实写照。后经三次搬迁、四易其址,如今的黄龙县人民法院今非昔比,五层高的办公大楼庄严气派,办公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去年夏天,黄龙县人民法院院史陈列馆正式落成。落成当天,看到过去的办公环境,法官干警们不时发出感慨。
  几百张珍贵的历史照片和10面主题墙,精心打造的院史陈列馆成了进一步丰富法官干警们精神文化的载体。
  以文化建设推动业务实践,黄龙县人民法院对内以文化凝聚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对外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落地落实。
  “谢谢法官,我家里的事让你操心了。”年前,黄龙县三岔镇村民许家义来到黄龙县人民法院,当面感谢办案法官朋礼奎。
  70多岁的许家义上了年纪,靠低保和外孙一起生活。法官干警在基层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自老人女儿去世后,女婿迟迟不履行赡养协议,村委会曾协助许家义联系过女婿,但对方拒不配合。
  此情况报送至黄龙县人民法院后,朋礼奎法官多次前往老人女婿家中做思想工作,阐释宣讲法律法规,最终促使双方重签赡养协议,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难题。
  “软硬兼施”打造普法阵地
  “都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我就给他当了保证人,没想到收到了法院传票。”
  “先别急,民法典对保证责任这一块调整很大。”
  ……
  这是黄龙县人民法院推出的普法短视频《黄法小剧场》中的一幕场景,也是黄龙县人民法院原创的第40期普法短视频。
  立足当地群众普法需求,黄龙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便民、利民、亲民、爱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充分运用庭审直播、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等形式,多维度向群众普法。
  去年以来,黄龙县人民法院累计向全县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发放法院编印的“小案件大道理”“预防诈骗读本”“民法典解读”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如何进一步讲好法院故事?2023年8月,黄龙县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室正式运营,配备广播级云台摄像设备、真实三维空间还原虚拟导播系统、广播级非线性编辑系统等专业拍摄制作设备,含录音区、实景主播区、虚拟演播区、剪辑制作区四大功能区,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硬件”“软件”双提升。
  “刚柔并济”守护绿水青山
  “破坏生态环境现象绝不容忍!”2023年,一起滥伐林木案,由黄龙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黄龙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承担生态损失及评估费3.18万元。
  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保护,修复同样重要。黄龙县人民法院刚柔并济,探索构建“林长+院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23年5月,与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成立黄龙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占地1500余亩,以集中替代补植复绿的方法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机制。
  黄龙县森林覆盖率87%,林草覆盖率92%,是我国八大防护林区之一,也是全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慢城黄龙”品牌打造,黄龙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力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我来人间一趟,喜欢黄龙风光。蝉鸣为我惆怅,绿水为我荡漾……”在黄龙县人民法院创办的《法院文苑》栏目里,法官杨武生如是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