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荣)2月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批复》指出,到2035年,陕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26.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77.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8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07.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要求,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关中平原城市群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以及长江中游、中原、山西中部、兰州—西宁等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快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重要对外开放通道,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批复》明确,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陕北长城沿线旱作区和黄土高原旱作区、关中灌区、汉中盆地为重点,拓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机制,筑牢秦岭—大巴山、陕北黄土高原—长城沿线生态屏障,实施江河源头、森林、河湖、湿地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守护好黄河母亲河。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
积极培育西安都市圈,提升宝鸡、渭南、汉中、榆林等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促进陕北、关中、陕南区域协调发展,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发挥区位、科教和能源资源优势,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国家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基地。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