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洁委员 □ 首席记者 李荣 文/图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体系设计,一体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入手做了大量工作。
2023年12月5日,陕西印发《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向纵深发展。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省政协委员、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洁对法治政府建设十分关注。在她看来,与新时代新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虽然近几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比如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决策原则形式化。”刘洁说,政府在制定重大公共事项管理调整时,公民参与和听证、专家论证等决策程序的进行表面化、形式化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参与程度低、实践调研不够充分、决策公开程度不高等,都是政府重大决策不够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表现,也是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点。此外,多方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运行不畅。
刘洁认为,应系统、整体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此需要各方协同助推,才能实质性化解问题。
结合多年工作实际,刘洁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中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她还建议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确保《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地见效。
“高效推进府院、府检联动,多方协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刘洁表示,应建立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不落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需要府院、府检联动联席解决的问题事项,做好问题事项清单式管理,实施项目化工作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