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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 记者 刘凡銆
  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施行以来,已历经5次修订。此次修订在保持章节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将条文由现行的80条增至92条,这意味着文物保护工作有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法律做后盾,一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将上升为法律。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陕西是文物大省,被称作“天然历史博物馆”。就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研究和利用工作,省政协委员郭线庐、崔娜、徐长玉提出了相关建议。
   以科技赋能文物保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近年来,从唐十八陵雕塑艺术网络平台,到西安城墙文物保护和景区运营数字监测平台,陕西不断探索与研究运用科技新手段,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文物之美、体会文化之韵。
  “科技可以让文化遗产历久弥新。”省政协委员、省美术家协会主席郭线庐认为,科技可以解读出文物承载着的诸多历史信息,为感知文物里的中国增添更多打开方式,最大程度地还原文物风华、再现历史原貌。
  “如今,点点手机,就能获取细致的导览服务信息;戴上VR眼镜,便可通过无人机‘起飞’游览,科技增强了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承载力、展现力和传播力。”郭线庐说,科技的加持重现了文物最初的色彩、样貌,让历史“可寻”、史实“可信”、遗址“可看”,拉近了观众与文物、与历史文化之间的时空及心理距离。科技助力文物保护是必由之路。
  郭线庐建议,深化文物基础性平台和理论研究,研发文物预防性保护、文物病害无损微损检测和诊断等关键技术及系统解决方案,完善文物科技保护网络体系,推动文物科技保护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文博单位和社会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并结合观众的兴趣热点,推出更多兼具新颖性、观赏性和互动性的全新体验场景,以科技的力量让更多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袤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
  筑牢文物安全防护堤坝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文物安全工作永远是零起点。”省政协委员、陕西正念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娜长期关注文物安全与保护工作。在她看来,文物和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护堤坝。
  “当前,文物犯罪呈现团伙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趋势,具有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多发,下游倒卖、销赃行为隐蔽,且向网络发展蔓延等特点。这就需要进一步守住文物安全的底线。”崔娜认为,陕西文物密度大、数量多、等级高,一旦损毁或丢失,造成的损失不可挽回。只有以更有力的举措,让法律保障实起来、打击文物犯罪高效起来,才能提高文物保护水平,更好维护国家利益、群众福祉。
  崔娜建议,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责任,紧扣责任链条,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文物安全的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文物、非法收藏文物、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持续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保护工作是首要任务。”省政协委员、延安市政协副主席徐长玉说,文物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保护好革命文物,就是保护好历史的见证。
  传承,是最好的保护。“把革命文物保护好、利用好,使其能够持久释放强大的红色力量,是我们必须牢牢扛起的历史责任。”徐长玉认为,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对提升公众对文物价值的认知、弘扬传承革命精神具有重要意义。要借助文旅融合发展的契机,让大众通过红色旅游深切感受革命文化,用革命文物蕴含的精神力量铸魂育人,增强大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
  “旅途中的一件件实物、图片、资料,是中国共产党艰辛而辉煌的奋斗历程的见证,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那一个个浓缩着民族精神的红色故事,蕴含着鼓舞人心的力量,可以让游客从中汲取奋进力量,让红色基因植根于心。”徐长玉说。
  徐长玉建议,完善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善延安革命纪念地周边旅游环境;依托革命文物资源,挖掘提炼红色故事,推出更多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丰富红色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推动革命文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