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建陕西省委会
2023年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意见》提出四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了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但从总体来看,基层在《意见》的贯彻执行和水土保持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机构改革弱化了水土保持管理。2017年机构改革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的授权执法,改为水利综合执法队伍的委托执法,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利综合执法队伍因缺少水土保持相应的技术力量,导致县区无法一次性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移交,使得一些行政处罚案件不能及时处理;行政审批局是新组建机构,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缺少相应的技术人员,审批仅从形式、格式方面把关,导致形式大于内容,水土保持管理职能未能全面发挥。
二、大量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处理和纠正不够及时。比如,近几年卫星遥感图斑核查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多数是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遥感核查后仅有少数项目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多都逾期且未得到依法处理。从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看,未落实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就投产使用的项目较多。
三、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普遍下降。自从2018年水土保持方案资质取消,门槛放低后,各方面技术服务单位或个人,纷纷涌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多数技术服务单位将方案交由一人完成,技术力量有限,技术服务收费偏低,方案质量普遍下降。审查专家多为当地熟人,难以否定不合理方案,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质量下降。
为此建议:
一、制定长时期水土保持规划,完善相关制度。政府部门应根据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提前谋划完成市、县“十五五”或更长时期水土保持规划;完善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征求意见制度,从严对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进行考核。
二、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省水利厅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保证省市县机构上下一致,明确市县区两级水土保持执法人员数量、素质、装备及工作经费;学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管理经验,建立上级水土保持案件向下级政府交办、督查制度,排除行政干预、排除人为干扰;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衔接,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成本。
三、强化日常管理。针对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普遍下降的问题,建议省水利厅组织省库专家,加大对市、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抽查、通报和惩处力度,让能力不足的第三方或个人退出水土保持编制市场;学习环境保护部门对审查专家进行打分考评办法,对水土保持专家进行考评管理;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水土保持治理技术、管理技术、方案编制、专家审查等,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