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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检察院将污水处理听证会开到施工现场
  4月11日,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在辖区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参与听证会的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听证意见。
  据了解,十里铺污水处理厂是宝鸡市最大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共设施,属省市重点环保项目。该项目于2002年9月开工建设,2008年初投入运营,目前,日处理污水12万立方米。宝鸡市区大部分片区污水都由该厂降解、净化,处理后的污水一部分用于工业用水和城市绿化,另一部分排入渭河。
  2019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执行《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A标准(简称“准四类”),宝鸡市住建局作为城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工作。
  2021年4月,金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十里铺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作迟迟未能开展。因此,金台区检察院先后两次召开听证会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宝鸡市住建局实施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工作。
  在新标准出台后,宝鸡市住建局就着手开展十里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并将其作为市政府重点项目。但因土地、资金、运营等原因,提标改造方案很长时间不能确定。经反复论证后,提标改造项目被确定在原厂址上进行。这导致污水处理厂既要维持生产、又要提标改造,加上三年疫情影响,改造工程进展缓慢。但经过多方协作,目前,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工作已经完工,并进入调试阶段。
  此次听证会上,听证员等在实地察看了工程现场后表示,对于十里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市住建局已经履职到位。因此建议金台区检察院不再制发检察建议,但需要持续关注该工程后续改造进展。并希望项目能够尽快完工,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杨慧 王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