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唐冰 何欣润
家里储备的药品过期了该如何处理?是直接扔进垃圾桶,还是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回收?延安市民张磊最近被这个问题困扰着。
“春节前家里进行大扫除,整理药箱时发现许多备用药已经过期。因为不知道怎么处理比较合适,至今还在家里放着。”张磊说。
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像张磊一样习惯在家中储备药品。阿里健康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80%以上的家庭都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的过期药品约为1.5万吨。
“现实生活中,大家对过期药品的处理比较随意,有人不以为意,依旧继续服用;有人随手扔进垃圾桶;还有些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专门回收过期药品二次投入市场。这些处理方式给个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不容忽视。”王浩委员介绍说,尤其是去年底以来,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和预防治疗需要,群众购置储存了大量感冒药、退热药、防腹泻药、抗生素和抗病毒药,这些药品保质期多为24—36个月,预计将在2024年下半年迎来过期药品处置高峰期。
过期药品到底应该怎样处理?出席延安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的王浩在充分调研、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在社区、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场所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尽快建立全覆盖的药品回收体系,明明白白回收过期药。
根据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但在未集中收集的情况下,上述废药品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近年来,也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在药店、医院、社区等地设置回收点,对过期药品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收集,并由具有医疗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药品管理法明确禁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但对于如何回收处理过期药品并没有详细规定。”王浩说,延安市富县曾在药店设置回收点,但因工作机制缺失、群众参与度不高,效果不是很理想。他认为,让群众养成过期药品主动回收的习惯,在处理上建立配套回收措施,是推动过期药品回收的发展方向。应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科普过期药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提高群众对过期药品的认知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感,形成定期清理家庭药箱的习惯,规范自身处理过期药品的行为,支持配合有关过期药品回收的措施。
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机制方面,王浩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先在人口集中的大型社区、三级医院和国有企业药品零售经营店先行设立回收点,按照运行情况在3—5年内逐年增加回收点,覆盖所有县区,调整固定后常态化回收过期药品。
“回收点的规划和分布要科学规范合理,便于群众投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看管和登记。各回收点位置及开放时间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回收点要有明显的宣传标语,便于群众知晓。同时,定期对各回收点的过期药品进行回收及处理,做好过期药品流向处置监督工作。”王浩认为,因过期药品的危害宣传、回收储存、管理运输、销毁处置需要大量资金,政府可按比例给予回收点和销毁企业一定的补贴,对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单位、个人和群众进行适当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