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鹏 记者 唐冰)近日,记者从安康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因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帮助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安康市应急管理局下拨中央和省级2022-2023年度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449万元,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要,春节前将全面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受灾群众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精准核定救助对象,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县级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原则,制定救助标准,重点保障好倒损房重建户、因灾伤亡人员家属及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同时,要加快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进度,对确有困难且春节前不能完成重建的,要积极通过集中安置、采取投亲靠友等形式,确保群众有临时安全住所,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