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月4日电(记者 蔺娟)陕西“全民健康保”于1月3日正式启动上线,旨在进一步完善陕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据介绍,陕西“全民健康保”是由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税务局、陕西银保监局等一体统筹推进,针对陕西基本医保参保人及“新市民”(在陕西省内长期居住且在其他地区参保基本医保的人员)推出的一款普惠型健康保险。
陕西“全民健康保”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商保承办、个人自愿、社会监督”为基本原则。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和职业类型等限制条件,保费每人100元保障期限为一年。陕西基本医保参保人及“新市民”均可参保。
陕西“全民健康保”主要保障责任有三方面。责任一: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含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费用保险。即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目录内医疗费用及门诊特殊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起付线1.2万元,报销比例80%,年度支付限额150万元。
责任二:基本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即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基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起付线1.8万元,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150万元。
责任三:国内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参保人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指定的19种重大疾病、36种国内特定药品清单对应疾病及适应症,对于治疗发生的必需、合理且符合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和责任二共享起付线1.8万元,报销比例80%,支付限额150万元。同时,产品对既往症患者,起付线提高到2万元、报销比例降为30%。
此外,陕西“全民健康保”还包含“新冠感染赠险”,无须参保人额外支付保费,对2023年上半年确诊新冠感染重型或危重型的参保人赔付2万元。
参保缴费工作已在陕西全省范围内启动。2023年1月3日至2月28日期间,关注“陕西全民健康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投保”,填写信息支付后,即可投保成功。陕西省城镇职工参保对象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自己、配偶、子女和父母购买,保障责任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